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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跟中華電信客服通話後,讓我覺得很生氣,因為我沒想到連中華電信這麼大的公司,也會欺騙弱勢的消費者。

詳細過程敘述如下:

2008年3月:

1.我在網站上看了手機的優惠方案,決定以續約(費率383元/月)二年的方式購買k810i,當時網站上寫得很清楚,本方案需續約二年,第七個月起,可更改費率至183元/月。(這是我犯的第一個錯,沒有列印下來保存至今。)

2.因為門號是用哥哥的名字登記,所以我請哥哥幫我去辦理,他至資訊展中華電信直營的攤位上辦理門號續約購買手機。因為當時我不覺得自己每個月的話費會低於383元,因此也沒特別請哥哥在簽契約書時,要注意這個條款。(這是我犯的第二個錯,沒請哥哥看仔細。)

 

2009年8月:

1.因為覺得最近二、三個月話量滿少的,突然想到我可以改成183元/月的話費,故昨天致電中華電信客服,詢問我這幾個月的話量是否改成183元的費率較划算。沒想到,聽到了令我很生氣的回答,他告知我綁約的條件是383元的費率綁二年。

2.聽完當時,我覺得很震驚,因為我辦理當時,網站上寫的綁約條件,明明就寫得很清楚,第七個月起可改較低費率。但客服的說法,卻讓我更生氣,因為我當時沒有列印下來,沒辦法舉證,證實他當時的確是這麼寫,所以我只能自認倒楣!!

3.客服告知,我可以去辦事處申請調閱當時的契約書,但我們也不是那麼閒,上班時間有空去抽號碼牌等候。雖然我還剩調閱契約書證明當時簽的方案究竟為何,但我對中華電信的信心已經大打折扣。

 

 

是,沒錯,我的確是沒有保存一年多前的證據,所以無法證明中華電信欺騙消費者。那是因為我沒想到,像中華電信這麼大家的公司,也會利用網站公佈的方案和辦理當時簽訂的契約書方案內容不同,導致消費者一時不察,以為辦理的就是網站上公佈的方案。我寫這篇網誌,只是要提醒大家,以後辦理任何手續時,請一定一定要留下證據,而且要留好幾年,以備不時之需。不然會變成像我一樣,只要被客服嗆一句:你沒辦法舉證,就只能自認倒楣。

消費者已經很弱勢了,為什麼連類似半公營的中華電信,都要利用這種小手段欺負可憐的消費者呢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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